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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华律师
  • 所属律所:

    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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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找劳动局有用吗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2日 来源:青岛建设工程律师 浏览:266

[导读]:  丁玉华律师,青岛建设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

 丁玉华律师,青岛建设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光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拖欠工程款找劳动局有用吗

  拖欠工程款是因为公司方多因素所造成的结果,但是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拖欠工程款就是有违合同协议的行为。那么,拖欠工程款找劳动局有用吗通过诉讼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拖欠工程款找劳动局

  工程款恶意拖欠,不可以找劳动局。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劳动局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不受理工程款的纠纷问题。建议直接写诉讼状,带着身份证到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通过诉讼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

  1、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


  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


  2、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三、为什么会拖欠工程款

  1、工程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政府审批


  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不仅包括建设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评估,而且包括项目的投资能力的审核,如果对项目投资能力审查不严,就会造成投资不到位,造成拖欠工程款的源头。在拖欠工程款的案例中,有85%以上源于资金先天不足或概算批准后追加项目投资而形成的拖欠。


  建设单位


  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后,随意增加预算,扩大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存在;欠款出效益;的错误思想,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同业竞争激烈、僧多粥少、饥不择食的心理,搞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结算后不及时偿还欠款。


  施工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有的单位饥不择食,只要能拿下项目,什么条件都答应;有的甚至主动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大多数单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信用风险意识,在签订和合同中不善于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少数单位执行合同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延误工期,为建设单位找到了拖欠的理由。


  2、市场原因


  建筑市场的供过于求,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涌入到建筑市场中来,加上农村施工队伍的迅速发展,使本来就供过于求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的现象也是屡屡发生。业主与施工企业间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一些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自是有苦说不出,就是东挪西借垫资承包也要做下去,因为没有工程就没有盈利,企业也就无法生存下去。所以施工企业就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寻求企业的生存之路,这就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隐患。


  劳动局是负责处理有关劳动事项问题的地方,对于拖欠工程款来说不在其管辖范围之内。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拖欠工程款找劳动局有用吗这个法律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在建筑行业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还是比较陌生,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形式有多种,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般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实际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项目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为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决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项目决策确立之后,为进行具体的施工而成立的设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项目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成的合同。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建设安装工作,筹建单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装的设施并支付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准。


  以合同主体为标准


  1、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属于同一国的建设工程合同。


  2、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其标的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如道路建设,油田、矿井的开发,水利设施建设等。合同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依据特定的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的国际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确立的为完成本项特定工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一合同又可分为工程咨询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服务合同以及提供设备和安装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步骤是怎样的


  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以上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内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秉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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